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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整理暨数据保密管理培训班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19-07-25打印字号:【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入数据审核汇总和成果总结发布阶段,做好普查资料整理归档和数据保密管理工作十分重要。为进一步规范普查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加强普查数据安全管理,2019年7月17日至23日,生态环境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部普查办)在青海省西宁市和辽宁省兴城市组织举办了两期普查档案整理暨数据保密管理培训班,省市两级普查机构和相关档案管理部门共600余人参加培训。

  部普查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了解普查档案和保密管理工作现状,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把握基层实际工作需求,精心设计方案,安排培训课程,组织课前试讲,保证授课质量。培训班上,湖北省、湖南省、福建省档案局(馆)专家重点讲授了普查档案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方法、检查验收及有关注意事项;湖南大学和北京交通大学国家保密学院教授讲解了新时代保密形势与挑战、信息化条件下保密工作形式及保密技术防护;陕西省普查办和河南省开封市普查办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本地区普查档案整理及保密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交流了工作中的经验与体会。

  部普查办主任洪亚雄做了开班讲话,围绕这次培训以及下一步普查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强化部门配合,进一步做好普查档案管理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主动与本级档案管理部门沟通,接受专业的技术指导,抓紧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经费、人员和设备等有关保障;在普查工作过程中及时进行普查资料整理归档,要注意保障资料和数据安全,不要泄密、不要丢失;普查工作基本结束时认真组织普查档案检查验收,保障普查档案的完整性、系统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二是强力推进普查数据审核,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普查数据质量提升仅靠国家层面集中审核是完全不够的,各级普查机构都需要对辖区的普查数据审核汇总负主体责任。因此,省级普查机构一定要根据国家下发的审核规则,创新工作方法,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审核工作;市级和县级普查机构应该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要求,参照反馈的问题清单,举一反三,认真开展数据自审工作,发现问题,逐一核实整改。同时,国家和省级普查机构通过开展现场质量核查、加强调度与督办的方式,全方位调动各地积极性,继续深化普查数据审核工作,进一步提升普查数据质量。

  三是提前谋划,做好成果总结和开发利用相关准备工作。为了实现年底基本完成普查工作的奋斗目标,各级普查机构都要认真研究、提前谋划,围绕普查工作质量核查、第三方评估、普查公报编制等重点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为普查数据定库、成果分析、总结验收、公报发布等后续任务奠定工作基础。同时,各级普查机构应该联合同级生态环境部门有关职能处室,建立健全普查资料和有关数据管理利用制度,依法依规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利用服务,保障普查成果能够进一步开发和有效利用。

  四是强化保密意识,严格落实普查保密管理有关要求。普查数据审核过程中,一定要严格落实《关于加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提供专用电脑、隔离网络环境、签署保密协议等措施保障普查数据安全;普查资料和有关数据利用过程中,应当以正式文件“函来函往”,严格履行主管领导审批程序,并按要求签署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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