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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规范普查档案管理

发布日期:2019-12-09打印字号:【
  规范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对普查成果推广具有重要意义。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查办高度重视普查档案建档和管理工作,通过完善制度、开展培训、定期调度、实地学习等多种方式,确保全区普查档案管理有序推进。
  目前,2017年和2018年管理类、污染源类、声像实物类纸质档案已全部整理归档完毕,2019年普查档案正在抓紧收集整理。
  摸清家底  管理有的放矢
  鉴于污染源普查档案对于普查工作总结、后续环保工作宏观决策、污染源普查经验借鉴等具有重要的史料和参考价值,自治区普查办于2018年7月印发了《关于加强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做到专人负责、制度健全、基础设施完善,档案保管条件优化。
  今年8月,自治区普查办与自治区档案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普查档案检查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内容,特别是对五大类别(管理类、污染源类、财务类、声像实物类、其他类)档案的归档范围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为规范全区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
  自治区普查办还先后制定了《档案库房安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档案人员保密制度》《档案借阅、利用制度》等7项制度文件,在档案管理的收集、分类、整理、保管、统计和利用等各环节,实现了制度全覆盖。
  为准确了解全区各地普查档案管理工作情况,提升档案管理针对性,自治区普查办对全区各地州市普查档案管理情况进行调度,重点掌握各地普查档案管理和利用制度出台、培训开展、档案管理库房建设及档案装具购置情况等。
  同时,自治区普查办组建普查档案调研组,对伊犁州等地普查档案归档管理工作进行现场调研,通过座谈交流、现场查看、实地调研,详细了解档案工作组织管理情况、存在问题与困难以及意见建议等,为全面提升全区的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工作水平奠定基础。
  开展培训  及时答疑解惑
  自治区普查办多次将普查档案培训内容列入全区培训、数据会审会议、现场培训中,通过现场参观和邀请档案专家授课等方式,循序推进、全面提升各地普查档案管理水平。
  今年4月,自治区在开展入户调查数据汇总评估及质量提升指导工作培训时,专门设置“普查档案管理”课程和现场观摩环节。7月,邀请自治区档案局专家分别就《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进行培训,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现场解决自治区普查人员在档案整理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疑点。
  在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自治区普查办还跟随国家普查档案管理专题调研组赴福建省、陕西省调研,认真学习两省在档案建档和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对普查档案实行严格、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检验普查工作留下重要的凭证和依据,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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