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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地级普查办主任工作会

发布日期:2019-01-11打印字号:【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地级普查办主任工作会。这是前期工作总结会,也是一次普查质量问题整改推进会,更是一次动员部署会。

  201812月中旬,生态环境部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推进视频会,李干杰部长强调,确保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准确、一致”,严守“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生命线”。

  自治区普查办于2018年12月历时18天,组织全区14个地州市的技术骨干,分三批对全区25个区县市、998家污染源实施了质量核查及巡回技术指导,重点核查了清查名录是否全覆盖,行政区域是否全覆盖,报告质量、审核实施情况,数据库录入情况等。结合现场检查的共性问题及普遍质量较差的现状,为了保证一月底各地州完成质量数据审核,自治区普查办组织召开了此次主任工作会,通过高位推动,进一步强化数据审核,确保数据质量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截至2018 年12月底,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共完成 31702家污染源的入户调查和报表填报,普查数据通过环保专网全部入库,基本按国家要求完成了 2018 年度普查工作任务。

  2019年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收官之年,魏忠勇指出近期各地重点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普查数据再次集中汇审和质量核查,完成普查数据质量核查问题整改,编制普查数据质量核查报告,完成普查基础数据首次上报,要求1 月31日前完成。二是做好污染物产排量核算和数据质量审核,组织开展污染物产排量核算数据质量核查,完成产排污核算结果校核和上报,要求5 31 日前完成。三是做好污染物产排污核算方法及其软件应用培训、普查数据汇总审核技术培训等,指导好辖区污染物产排量核算工作。

  魏忠勇强调,普查工作参与部门多、调查行业广,各级普查办要统筹协调好各部门、各行业工作,在各级普查办统一的质量管理要求下开展各项普查工作,确保全区普查一盘棋、一个步调、一个要求。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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