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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0-04-01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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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洪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的“环境监测必须为环境管理服务,环境管理必须依靠环境监测”的方针,紧紧围绕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环境管理的需要,我站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

  (1)编制全市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和规划,对本市的降水、噪声等环境要素及景洪市辖区内工业污染源进行监测,同时分析、收集、整理和存储各类监测数据;

  (2)负责景洪市辖区内工业企业污染源监督监测。

  (3)向环境管理部门和市政府、市人大有关部门提供各类环境状况分析报告。

  (4)向社会提供环境监测、科技咨询服务。

  联系人:朱龙翔   联系电话:13388815511

  设施单位详细地址:景洪市民航路60号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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