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

2021-04-13

2021-04-13
分享到:
[打印] 字号:[大] [中] [小]

  为有效提升基层环境应急能力,生态环境部印发《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方案》(环办应急函〔2021〕29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专项活动,全面落实各项要求。

  3月4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的通知》(浙环便函〔2021〕99号),要求各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标“重要窗口”建设新目标新定位,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落实专项活动作为提升责任担当、加强队伍建设、增应急能力、保障环境安全的重要抓手,抓好抓实;要求各市(区)生态环境局也要成立相应专项活动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夯实部门职责,按照生态环境部专项活动各阶段任务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同时,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将加大对专项活动工作的督查问效,对活动积极、成效显著的单位表扬肯定,对消极应付、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以确保专项活动工作取得实效。

  3月8日9日,生态环境部开展“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视频培训会,浙江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共130个单位909人参加了视频培训,取得良好效果。会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将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坚持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提”为目标,紧紧扣住案例剖析、培训教育、自查整改、总结提升、建章立制等5个环节,做到问题找不准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促进专项活动开展扎实有序、见行见效。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

网站标识码:bm17000009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72号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