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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四大体系”任务完成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021-02-08

20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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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四大体系”任务完成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制度体系

57项;正在开展4项;已完成53项。包括:  

1.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利用,积极构建多元化的秸秆利用方式;

2.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配套设施,建立畜禽养殖业“种养结合”循环发展体系;

3.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引导农民采取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合理配置收集设施,科学配备保洁队伍,健全“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4.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建成“村、乡镇(街道)回收转运—区县集中分拣贮运—区域性加工”的有偿回收利用体系;

5.拓宽重庆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范围,建立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6.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公共机构分类评估实施办法;

7.强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

8.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重要内容;

9.编制《重庆市主城区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

10.制定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等配套标准;

11.开展垃圾运输、消纳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取缔建筑垃圾违法消纳场所;

12.制定重庆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意见,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替代用量不少于30%;

13.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菜单式装修,减少装修垃圾产生量;

14.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体系;

15.推广清洁化生产工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16.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创建一批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绿色工厂;

17.规范回收网点设置,初步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统计制度; 

18.将建筑渣土减量纳入各级建设规划和市政规划,鼓励采用基坑回填、矿坑修复、土地复耕、园林绿化等方式进行渣土消纳,减少余土总量;

19.开展重庆市建筑垃圾管理立法调研工作;

20.编制实施《重庆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规划》;

21.总结《重庆市主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异地补偿暂行办法》实施经验,完善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异地补偿机制;

22.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及规范化管理情况等纳入“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23.制定危险废物填埋场封场后维护管理资金预提制度;

24.开展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试点,探索实施危险废物“点对点”豁免管理制度;

25.完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费用核定和调整标准,适时合理调整购买服务或补贴价格;

26.探索建立市场垃圾再生产品强制使用押金制度;

27.全面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完善公众缴纳处置费、政府购买服务的运营资金筹措机制;

28.进一步完善“区收运—市处理”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健全部门分工协作和市、区联合执法的餐厨垃圾管理机制;

29.以九龙坡区废弃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有偿回收处置体系建设等典型案例为基础,从建设标准、资金筹措、激励制度等方面,健全废弃农膜回收处置方式,提升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水平;

30.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形成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

31.以巴南区绿色矿山建设等典型案例为基础,修订《重庆市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制定绿色矿山建设导则,健全绿色矿山建设组织推进体系和协同监管机制,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水平;

32.合理选择改厕方式,完成新建和改造标准卫生厕所任务,做好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

33.建立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等环节的标准体系,开展装配式建筑工程示范;

34.制定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制品管理意见,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

35.发布重庆市酒店、餐饮行业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倡议书;

36.开展“绿色快递邮政城市”试点,持续推进“9571”工程,鼓励引导快递行业使用电子运单、循环中转袋,减少二次包装,在快递收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

37.制定“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标准;

38.创建“无废商场”;

39.创建“无废饭店”;

40.创建“无废机关”;

41.创建“无废小区”;

42.创建“无废公园”;

43.创建“无废学校”;

44.创建“无废景区”;

45.修订《重庆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

46.依法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科学核定保险费率,推动实现重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全覆盖;

47.以小微企业、教育科研机构、小型医疗机构、机动车维修行业企业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收集网络;

48.开展重庆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立法调研;

49.探索实施非居民类产生源垃圾处置费差异化计量收费制度并逐步扩大到居民产生源,探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大型酒店(餐馆)等场所餐厨垃圾产生源餐厨垃圾计量收费制度,推动形成“多产生、多付费”的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制度;

50.建立完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合作机制;

51.牵头与四川、云南、贵州等长江经济带上游省份建立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

52.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标准,促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市场应用。

53.统筹开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装修垃圾“六网”协同发展。

技术体系

20项。正在开展4项;已完成16项,包括:

1.建立以水泥窑协同处置、燃煤电厂协同处置、堆肥等处置方式为主的城镇污水污泥多元处置方式。

2.实施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

3.完善干法工业污泥处理工艺及水溶性有机溶剂替代工艺;

4.推进汽车铸造型砂综合利用、混合有机溶剂再生利用等项目建设,构建汽车、笔电行业“零部件制造—整车(整机)生产—销售—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利用”循环产业链;

5.加强汽车拆解行业规范管理,推动拆解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6.引导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升级改造设施设备,提高有色金属、可用件、可再制造件等回收水平;

7.开展餐厨垃圾集中转运可行性研究;

8.结合主城区3座垃圾二次转运站分别建设餐厨垃圾集中转运示范;

9.制定锰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0.探索制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品质量标准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标准;

11.在巴南区开展钛石膏低温干燥技术示范;

12.推进汽车工业循环经济先进适用技术应用与示范,引导企业采用轻量化设计理念,推进水性漆代替油性漆等清洁生产工艺应用与示范;

13.促进笔电行业清洁生产技术研发和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关键技术利用与示范,推进以新型高效包装材料替代传统包装材料;

14.开展铝冶炼行业固体废物特性检测鉴别研究;

15.开展磷石膏、锰渣等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  

16.依托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理(重庆)中心,推动危险废物资源化关键技术突破;

17. 在南岸区开展房屋拆除垃圾全量资源化产品就地利用技术示范。

市场体系

试点任务共9项,正在开展1项,已完成8项,包括:

1.鼓励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开展塑料深加工、荧光粉综合利用、线路板贵金属提取等,延长拆解产品产业链;

2.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共机构产生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

3.探索在社区设置小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站,由具备资质的企业统一回收拆解;

4.鼓励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用地纳入在建、新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推动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入园;

5.建设市场渣土填埋场(空置容量原则上不低于200万立方米);

6.发挥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网络健全优势,鼓励废旧玻璃、废旧纺织物等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补齐产业链,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骨干企业;

7.发挥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业龙头地位和国家环境保护垃圾焚烧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技术装备研发与人才培养优势,建设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基地;

8.深入推进“光盘行动”,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引导餐饮企业免费提供剩餐打包服务;

9.探索“互联网+垃圾分类”方式,建立垃圾分类“绿色账户”,对主动、准确分类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鼓励居民参与分类工作

监管体系

试点任务共5项,正在开展0项,已完成5项,包括

1.开展农膜生产销售专项执法行动,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农用地膜和棚膜,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违法行为;

2.建立建筑垃圾监管平台;

3.开展建筑垃圾运输、消纳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取缔建筑垃圾违法消纳场所;

4.加强施工场地源头监管,确保具有可资源化潜力的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和统一收运;

5.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完善以预防为主的风险管控制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建设高效的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项目工程

试点任务共20项,正在开展6项,已完成14项,包括:

1.“一处一策”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2.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和配套设施建设(改造),健全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3.新建或改造走马、界石、夏家坝等3处生活垃圾二次转运站;

4.建成投用洛碛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处理处置设施,推进洛碛二期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

5.建设市场渣土填埋场(空置容量原则上不低于200万立方米);

6.建设装修垃圾填埋场1座;

7.推进大中型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设,重庆市主城区保留大中型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

8.完成渝北区石船镇—玉峰山镇片区等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等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建设;    

9.建成重庆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综合利用项目;

10.扩大重庆市主城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

11.改造或新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

12.推进重庆珞璜电厂污泥处置中心工程(600吨/日)建设;

13.推进园林科研院污泥处置中心(500吨/日)建设;

14.推进鱼嘴升上源二期污泥处置中心(200吨/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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