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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亮点模式(截至2020年4月30日)

2020-06-04

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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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跨区、县(市)处置生态补偿金制度。

  该制度主要解决固体废物处置过程中由二次污染造成的邻避效应,确保处置设施按期建成、运行稳定,进而切实防范因邻避效应造成的社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该制度主要通过转出地的财政转移支付给处置地财政的方式来实现生态补偿。生态补偿金专项用于处置设施周边的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绍兴市目前着力从生活垃圾和病死动物为突破口,逐步推广至各类固体废物。
  2.基于固废全过程管理的信息化、智慧化平台
  绍兴市“无废城市”信息化平台(省固废治理数字化应用系统)依托省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平台,通过数字化方式,统筹整合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和重点产废园区、重点固废利用处置企业数字化管理系统,对五大类固废实行全周期、智能化、闭环式管理,推动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探索推进固废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绍兴“城市大脑”的重要应用。
  3.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体系建设
  绍兴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市农业、发改、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工作的通知》,依托农药销售网点,已在每个区、县(市)至少设置1个规范的收集点,借助财政补助,实现农药废弃包装物无害化处置。2019年全市已实现农药实名制销购全覆盖。
  4.特定类别危险废物定向“点对点”、园区内利用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特定类别危险废物为工业废酸和工业废盐等;定向“点对点”是指将绍兴市域范围内特定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作为另外一家企业的生产原料进行定向利用;园区内利用是指将位于同一工业园区内的特定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作为另外一家企业的生产原料进行定向利用。同一母公司或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间的危险废物定向利用监管也可参照执行。通过该项制度,可全面提升绍兴市工业废酸、废盐等特定类别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全过程风险管控。
  5.“保险+服务+监管+防范”为一体的绿色金融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玷污或污染了水、土壤、空气等公共环境资源,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保险。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每年将获得第三方环境治理专业机构的一次“体检”和两次培训服务。依据“环保体检”报告,企业第一时间作出整改,生态环境部门予以监督。在投保期内,若参保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保险公司将及时理赔。绍兴市将在此基础上,全力打造“保险+服务+监管+防范”为一体的绿色金融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筑牢生态环境保护的绿色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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