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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前线(155)|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扎实开展涉疫环境应急监测

2020-03-14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0-03-14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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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湖北省生态环境系统闻令而动,积极迎战,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防疫指挥部的总体部署,有力有序扎实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全省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对发现和阻断新冠病毒通过环境传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省打好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技术支撑。

迅速行动 抓好谋划部署

  根据生态环境部文件精神,结合湖北实际,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第一时间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全省生态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对全省空气、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城镇污水处理厂等敏感区域开展了环境应急监测。

  针对疫情期间国控省控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点大面积运维受阻等问题,省生态环境厅认真研究部署,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并下发了《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空气和水质自动站应急运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在当地集结一批业务娴熟的技术人员组成应急运维突击队,协助运维公司做好站点运维工作。组织运维公司提高在线监控巡查频次和力度,向现场应急运维人员提供各类指导和协助,及时提供运维所需备品备件耗材。对于应急人员需要从异地返回工作地点的,由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协调提供返程所需材料及协助返程交通工具。针对省控站点涉及较多跨行政区出行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积极与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沟通协调,为站点运维人员返程返岗和运维车辆办了省内通行证。同时,要求各地间建立沟通协作机制,为运维人员及车辆提供帮组与对接。

深入一线 落实精准监测

  疫情发生后,省生态环境厅每日调度全省应急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全省自动监测数据和手工监测数据并进行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评价,及时向公众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和应急监测结果。

  截至3月5日,全省已累计对200多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500多次手工监测,对近2000家定点医疗机构(含集中隔离点)累计开展3000多次人工抽测,对全省200多家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开展500多次人工抽测。监测结果显示,疫情期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和饮用水源地均未受疫情处置影响。

同舟共济 强化物资保障

  针对湖北省应急监测一线人员防护物资紧缺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积极与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沟通协调,争取到物资手套、酒精、消毒剂、防护服等防护物资,并及时分发到各地监测机构。

  兄弟省份也及时向湖北伸出援手,紧急支援了一批亟需的防护物资,有效缓解了一线监测人员防护物资紧缺问题。

  针对应急监测中地方普遍反映的余氯监测设备不足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各地监测机构紧急采购了71台余氯现场快速监测仪,加上接收企业捐赠的余氯现场快速检定仪36台,及时分发到疫情较为严重的武汉、黄冈、孝感等地区。

  省生态环境厅还组织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各地应急监测能力进行技术支援,在各地市能力不足的相关项目上备了2套及以上应急监测仪器,做好应急监测兜底准备,及时协调解决各地监测分析方面的困难。

建支援队 加强现场帮扶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领导多次带队到武汉市定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源地、医废处理点、援鄂医疗队驻地调研,深入了解全省各地特别是武汉地区涉疫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各地应急监测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与地方政府领导共商涉疫环境问题。

  省生态环境厅还建立了涉疫应急监测帮扶机制,由业务骨干和共产党员组成支援队赴地方进行帮扶。

  疫情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先后派出多支支援队伍到武汉市新洲区、洪山区和江夏区等地进行帮扶,现场了解城镇污水处理厂、定点医疗机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应急监测以及自动监测站点运维情况,组织省站应急监测人员对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现场抽测。就如何做好疫情期间环境监管和应急监测、保障应急监测一线人员防护安全、加强监测质量管理等工作,同地方同志进行了商讨,并就有关工作需注意的环节进行了指导。

  从现场情况看,地方涉疫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开展有序,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定点医疗机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未出现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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