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安全形势保持稳定,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5年超过90%。“十四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生态环境保持改善态势、向好趋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8.0微克/立方米,比2024年下降4.4%;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8.1%(扣除沙尘异常超标天后为89.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和汾渭平原PM2.5平均浓度比2024年分别下降11.6%、3.9%和14.9%。全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共246个,比2024年增加24个。“十四五”期间,全国城市环境空气PM2.5浓度累计下降20%,重污染天数减少25%;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比2020年分别下降27.7%、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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