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监察部关于对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监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监察局:
现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监察部关于对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监察部关于对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
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 监察 检查 意见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