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迪斯科舞厅噪声监测应执行标准问题的复函
索 引 号
000014672/1999-00065
分 类
环境标准
发布机关
国家环保总局
生成日期
1999-11-09
文 号
环函〔1999〕405号
主 题 词
环保 标准 噪声 复函
关于迪斯科舞厅噪声监测应执行标准问题的复函
江苏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迪斯科舞厅噪声监测问题的请示》(苏环函[1999]105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3db(A) 噪声视为稳态噪声,否则为非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的测量值取声级,起伏大于3db(A)的工作时间段的等效声级。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环保 标准 噪声 复函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仅打印内容
相关阅读推荐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生态环境部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