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民用核承压设备安装资格许可证条件专家论证活动的通知
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机械科学研究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投资公司,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第二三建设公司,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山东核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工作计划,我局定于2006年10月13日至14日在北京举办民用核承压设备安装资格许可证条件专家论证活动,请你单位届时派人参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讨论《关于民用核承压设备安装资格许可证申请单位资格许可条件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报到时间:
10月13日上午8:00。
三、报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五道口王庄路18号西郊宾馆1号楼第7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参加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请各单位于2006年10月11日前将回执传真至我局。
联系人:国家核安全局核设备处 焦殿辉
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常猛
联系电话:(010)66556367 13911465023
(010)82212693
传 真:(010)66556366
附件:1、参加人员名额分配
2、活动回执
二○○六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 核承压设备 安装 通知
附件1:参加人员名额分配
国家核安全局王俊,刘璐,焦殿辉
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朱宏,孙造占,郁祖盛
机械科学研究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张树军等4人
苏州核安全中心 陈徐坤,那福利
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1人
中国电力投资公司 1人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1人
中国核工业第二三建设公司 2人
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 1人
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人
深圳山东核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