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卫-贵阳联络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卫-贵阳联络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中油安〔2015〕112号)及附送的《中卫-贵阳联络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会同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6年1月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工程涉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陕西省、四川省、重庆市和贵州省,包括中卫-贵阳联络线干线、陇南支线、天水支线和陇西支线,全长1898.37公里,其中干线长1608公里,三条支线长290.37公里,管道主要输送净化天然气。干线起于中卫首站,止于贵阳末站,管径1016毫米,设计输送压力10兆帕,设计输气量150亿立方米/年;陇南支线起于陇南分输清管站,止于陇南末站,全长94公里,管径219毫米,设计输气量1.5亿立方米/年;天水支线起于天水分输压气站,止于天水末站,全长51.1公里,管径273毫米,设计输气量5亿立方米/年;陇西支线起于天水分输压气站,止于陇西末站,全长144.87公里,管径219毫米,设计输气量2亿立方米/年;三条支线设计输送压力均为6.3兆帕。工程共设置17座站场、84座阀室。工程总投资245.6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0.202亿元。
2012年7月,我部批复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审〔2012〕198号)。工程于2011年3月开工,2012年7至2013年10月分段竣工并投入试运行。陇南支线及陇西支线建成未运行。2012年至2014年期间,干线共输送天然气114.4亿立方米,2014年天水支线共输送天然气750万立方米。
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如下变更:
(一)工程路由调整19处。其中,干线调整8处,变更管线81.57公里;陇南支线调整4处,天水支线调整4处,陇西支线调整3处,变更管线68.57公里。路由调整后管道两侧200米范围内居民点数量由39处减至33处。
(二)贵安新区段路由变更后新增穿越花溪省级风景名胜区、阿哈水库省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二级区及准保护区、松柏山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二级区。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出具了同意穿越的意见。
(三)陇南末站、陇西末站位置优化调整,不涉及新增环境敏感目标。天水末站与昆仑燃气站址合建,不占用耕地,公用设施和环保设施变更为全部依托。
(四)天水支线管径由219毫米增至273毫米,设计输气量由3.2亿立方米/年增至5亿立方米/年。
(五)干线增加了1座阀室,陇南支线减少了1座阀室,陇西支线增加了2座阀室。
《验收调查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工程变更环境影响可行。
上述变更未事前履行相关环保手续。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干线施工作业带控制在28米以内,林区和经济作物区施工作业控制在18米以内,支线施工作业带控制在12米以内。管沟开挖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土地平整和生态恢复。
工程未在自然保护区内、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设置施工营地、取弃土场、材料堆场。甘肃省康县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嘉陵江源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及陕西广坪段的弃渣用于回填路基或修筑水工护坡;甘肃省康县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受污染土壤进行了清理外运;穿越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路段采取静音爆破,隧道弃渣用于隧道内回填、路基材料或修筑水工护坡。委托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和康县农牧局开展鱼类增殖放流和大鲵迁地保护等工作,共支付补偿费用2158.8万元,实施了鱼类增殖放流,委托开展了施工期环境监理。
(二)大开挖穿越河流选择在枯水期施工,施工时设置了围堰和导流渠,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河道;定向钻穿越河流时,在泥浆池底铺设了防渗材料,施工结束后废弃泥浆固化覆土掩埋或外运至指定地点处置;钻爆隧道穿越地表水体时,管道涌水经沉淀处理后外排;在青木园1#、2#隧道弃渣场修筑了挡渣墙。
(三)中卫首站生活污水依托西气东输一线工程中卫站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天水末站、南部分输站未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分别依托天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输气管理处仪陇作业区的污水处理设施;贵阳末站与中缅联络线贵阳站合建,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运至中缅联络线安顺站处理;江津分输压气站、天水分输压气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其余部分外排;遵义分输压气站、贵阳北站生活污水用于站内绿化;陇西末站设置了化粪池。
(四)南部分输站建设污油收集池,其他站场配备污油收集罐,清管作业及分离器检修废渣排入污油收集池或污油收集罐存放;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五)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强噪声源设置在封闭式机棚内,且位于远离居民区一侧。
(六)管道采用三层PE防腐和阴极保护措施,穿越环境敏感路段采取了加厚管壁、加强检测等措施;建立了管道巡线制度,定期对管线进行巡检;加强了风险控制措施,成立了应急组织机构,SCADA系统已纳入中石油油气调控中心统一设置和管理;在26#阀室设置了应急物资点,配备了围油栏、收油机等应急物资;编制了事故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天水分输压气站、天水末站、南充分输压气站、武胜分输站、江津分输压气站生活污水出水水质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固原压气站、遵义分输压气站、贵阳北分输站、贵阳末站生活污水出水水质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二)场站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站场取暖用燃气热水锅炉排气筒出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监测结果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要求。
(三)场站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运行。
工程正式投入运行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范,加强管道沿线巡线力度,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与管道沿线地方管理部门形成联防联动,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陇西末站和陇南末站投入使用后,按要求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开展站场厂界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完善相应的治理措施。
请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陕西省、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局),中卫市、吴忠市、固原市、平凉市、定西市、天水市、陇南市、汉中市、广元市、南充市、广安市、合川市、潼南市、铜梁县、大足区、永川区、璧山县、江津区、遵义市、贵阳市环境保护局做好该工程运行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6年3月31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西南、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陕西省、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局),中卫市、吴忠市、固原市、平凉市、定西市、天水市、陇南市、汉中市、广元市、南充市、广安市、合川市、潼南市、铜梁县、大足区、永川区、璧山县、江津区、遵义市、贵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