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福银高速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建设办公室,福银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北引道工程建设指挥部:
你单位《关于办理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的请示》(赣交九江大桥办字〔2015〕2号)及附送的《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会同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5年8月25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和湖北省黄冈市境内。线路起自江西省九江市南九高速公路七里湖路段,经九江市九江县、横跨长江和黄冈市黄梅县,终点接黄小高速公路小池收费站北侧,全长25.19公里。工程包括主桥5.84公里、北引道接线8.19公里和南引道接线11.16公里。工程总投资44.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462.53万元。
我部于2008年7月以环审〔2008〕220号文批复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于2009年10月开工建设,2013年10月竣工通车。验收调查期间(2014年7月)全线日平均交通量占营运近期(2013年)预测交通量的121%,占营运中期(2019年)预测交通量的81.4%。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桥梁基础施工避开了5月至7月保护动物产卵洄游期,安排专人观察白暨豚、中华鲟、白鲟和江豚,委托开展了施工期环境监理,委托九江市渔业局实施了2次增殖放流。
(二)工程涉及声环境敏感目标16处,在罗家大屋、李家花园和汪垏村等15处声环境敏感目标路段设置了总长3470延米的隔声屏障。
(三)九江主线收费站、分路收费站、黄梅南主线收费站、小池服务区设置了地埋式有动力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服务区、管理中心及收费站等沿线服务设施均设置了垃圾收集装置,江西侧管理中心、养护工区、收费站生活垃圾收集后送九江市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湖北侧生活垃圾收集后送附近分路镇垃圾处理场处理。沿线服务设施未设置锅炉,取暖采用空调制热。
(四)编制了《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分别报九江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黄冈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工程配备了沙袋、灭火器、应急救援车等应急物资。七里湖大桥、赛城湖大桥和跨长江大桥北段两侧设置了桥面雨水收集系统和应急收集池。大桥因中段为钢箱梁结构,未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在各排水口处设置了应急沙袋。大桥两侧设置了危化品检测站。
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在现状车流量条件下,沿线16处声环境敏感目标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二)大桥收费站、管理中心、分录收费站、黄梅南收费站、小池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各监测因子监测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运营后,应预留环保专项资金,对声环境敏感目标实施跟踪监测,出现噪声超标时应及时采取降噪措施。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避免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请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九江市环境保护局和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5年10月15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九江市环境保护局,黄冈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10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