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锦屏一、二级送电华东±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锦屏~苏南±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国家电网公司直流建设分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锦屏一、二级送电华东±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锦屏~苏南±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我部组织验收组于2014年9月对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
(一)新建送端±800千伏锦屏换流站。站址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本期建设换流变压器24台,另建4台备用,交流滤波器4组,±800千伏直流出线1回,500千伏交流出线7回。接地极极址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线路路径全长约74公里。
(二)新建受端±800千伏苏南换流站。站址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本期建设换流变压器24台,另建4台备用,交流滤波器4组,±800千伏直流出线1回,500千伏交流出线6回。接地极极址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线路路径全长约38公里。
(三)新建±800千伏锦屏~苏南直流输电线路。线路路径全长约2080公里,途经四川、云南、重庆、湖南、湖北、安徽、浙江、江苏等8省(市)共26个市(州、区、县)。
工程总投资约22213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560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15%。
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出具的《锦屏一、二级送电华东±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锦屏~苏南±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换流站及线路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地面合成电场强度符合环评批复中要求的80%监测值不超过15千伏/米、最大值不超过25千伏/米,直流线路下方地面合成电场强度小于30千伏/米的限值要求。换流站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换流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工程周围环境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
(三)换流站周围采取了护坡、排水沟等工程措施,站内道路路面进行了硬化。施工临时用地已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线路塔基周围已恢复原有功能。工程采取了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
(四)换流站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优先用于绿化,其余排入当地地表水。换流站设有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满足换流站运行的各项环保要求。
(五)通过公众意见调查可知,83.4%的被调查公众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三、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做好电磁、声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我部委托四川、云南、重庆、湖南、湖北、安徽、浙江、江苏等8省(市)环境保护厅(局)以及昭通、凉山、宜宾、泸州、江津、綦江、巴南、南川、武隆、彭水、黔江、湘西、张家界、常德、恩施、荆州、咸宁、黄石、黄冈、安庆、池州、芜湖、宣城、湖州、嘉兴、苏州等26市(州、区、县)环境保护局,分别负责各自行政区内该工程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文起20日内,将批准后的验收调查报告分送四川、云南、重庆、湖南、湖北、安徽、浙江、江苏等8省(市)环境保护厅(局),以及昭通、凉山、宜宾、泸州、江津、綦江、巴南、南川、武隆、彭水、黔江、湘西、张家界、常德、恩施、荆州、咸宁、黄石、黄冈、安庆、池州、芜湖、宣城、湖州、嘉兴、苏州等26市(州、区、县)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部
2015年5月28日
抄送:国家电网公司,四川省、云南省、重庆市、湖南省、湖北省、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局),凉山彝族自治州、昭通市、宜宾市、泸州市、江津区、綦江区、巴南区、南川区、武隆县、彭水县、黔江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张家界市、常德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荆州市、咸宁市、黄石市、黄冈市、安庆市、池州市、芜湖市、宣城市、湖州市、嘉兴市、苏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西南电力设计院、中南电力设计院、华东电力设计院。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