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淮安涟水机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淮安民用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淮安涟水机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淮机〔2015〕26号)及附送的《江苏淮安涟水机场工程(原江苏淮安民用机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总站环监字〔2014〕第091号)(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收悉。我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5年3月31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陈师镇境内,飞行区等级4C(兼顾D类飞机),以2020年为设计目标年,旅客吞吐量60万人次/年、货邮吞吐量4800吨/年、起降架次为6593架次/年。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条长2400米宽45米平行跑道,新建航站楼面积为1.47万平方米,配套建设航管、通信、供电等工作区及机场公用工程。工程总投资7.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59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42%。我部于2008年12月批准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审〔2008〕605号)。该工程于2009年3月开工建设,主体工程于2010年9月进入试运营。目前负荷达到营运目标年的77%-122%,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该工程环评文件经批准后,主要发生如下变更:
(一)2020年设计目标年旅客吞吐量由40万人次/年增至60万人次/年,货邮吞吐量由3200吨/年增至4800吨/年,飞机起降架次由5000架次/年增至6593架次/年,跑道长度不变。
(二)增加了国际航站区域,航站楼面积由4000平方米扩大至14700平方米,航管综合楼面积由1000平方米扩大至2524平方米,扩建站坪,增加一个D类机位。安检业务用房由170平方米增至340平方米。
(三)燃油热水锅炉未建设,改为设置2台1398千瓦地源热泵机组。
上述变更未事前履行手续。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噪声
环评预测的LWECPN(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大于70分贝的46户居民全部进行了搬迁。将场内制冷机组、供水泵、电动机等高噪声动力设备设置在专用房间内,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
(二)废水
工程采取雨污分流措施,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经100吨/天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冲厕、抑尘洒水和洗车,雨季不能利用部分处理达标后外排。
(三)固体废物
国际航班垃圾委托淮安中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消毒后,与国内航班垃圾、生活垃圾等经分拣、消毒后定期送涟水县美达环卫有限公司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涟水县环卫清洗公司处理,废油委托淮安市德开再生资源实业有限公司处理。
(四)环境风险防范及其他
航空加油站油罐区设有围堰,加油站边界外5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建筑物。污水处理站附近建有300立方米事故池,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淮安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飞机起降经南北两个方向,未经过涟漪湖黄嘴白鹭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工作人员每年对黄嘴白鹭等鸟类进行观测、研究,工程投入运营后未发现飞机起降影响保护区内黄嘴白鹭等鸟类的生存、繁殖和迁徙。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噪声
蒋庵镇朱楼村力帆小学LWECPN符合《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一类区标准,陈师镇红旗村大陈组、合心村老庄组等八处敏感点LWECPN符合二类区标准。
(二)废气
油罐区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三)废水
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各监测因子监测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做好机场周边规划控制工作,确保LWECPN大于70分贝范围内不新增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加强机场周边噪声敏感点的跟踪监测。
请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和淮安市环境保护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5年4月20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民用航空局,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淮安市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