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图木舒克民用机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图木舒克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新疆图木舒克民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图机建司呈〔2015〕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新疆图木舒克市区东侧四十四团团场附近,距图木舒克市直线距离约13公里。为国内支线机场,飞行区按4C标准设计,新建1条长2600米、宽45米的跑道,1条垂直联络道,3000平方米航站楼,2700平方米停车场,设4个站坪机位(2C2B)。配套建设机场油库、汽车加油站、供水站、污水处理站、生活水池及消防水池等辅助设施。冬季供暖采用燃气热水锅炉。设计目标年2020年旅客吞吐量为8万人次/年,货邮吞吐量360吨/年,飞机起降1143架次/年。
该项目列入《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与《图木舒克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不冲突。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部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强化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营地等临时用地布设在永久占地范围内,以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对扰动区域采取砂砾石压盖或撒播草籽。对可利用的表层熟土在施工前加以剥离并保存,施工结束后用于生态恢复。做好场区内临时堆土场的防护措施。在机场附近设立永久性鸟类监测站,采取对鸟类伤害小、有效的驱赶和保护措施。
(二)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测,设计目标年各敏感点均能满足相应声环境标准要求。加强对机场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跟踪监测。配合地方政府合理规划机场周边土地使用,严格控制规划居住用地向机场方向发展。在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大于70分贝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新建1座处理能力为100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用于浇洒及场坪冲洗等,冰冻期排入1500立方米的储水池暂存。对油库储罐区、事故池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在油库、污水处理站地下水下游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监测,防止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完善油库区物料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事故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监测和监控力度,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在油罐区及相关区域设立监测探头,配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水池,事故状况下消防废水须收集进入事故水池,禁止外排。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运营期航空垃圾、生活垃圾等委托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接收处置。
(六)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并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项目环境监理报告,环境监理报告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提交书面试运行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运行。在工程试运行期间,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部重新审核。
五、我部委托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分别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5年4月21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