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深高速公路新民至鲁北联络线彰武至阿尔乡(辽蒙界)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你局《关于对长深高速公路新民至鲁北联络线彰武至阿尔乡(辽蒙界)段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申请的函》(辽高建前期发〔2014〕164号)及附送的《长深高速公路新民至鲁北联络线彰武至阿尔乡(辽蒙界)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10月29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境内,起点位于沈阳至彰武高速公路与铁岭至朝阳高速公路的交叉枢纽立交处,终点位于阿尔乡镇北、辽宁省与内蒙古自治区省界。路线全长55.823公里,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工程总投资13.33亿元,环保投资417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13%。
我部于2008年8月以环审〔2008〕221号文批复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于2009年7月开工,2011年10月建成通车。验收调查阶段(2012年)全线日平均交通量占环评预测近期(2011年)交通量的49.3%。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环评阶段18处声环境敏感目标,由于线路优化和搬迁等原因,减少了7处,增加了3处,验收调查阶段声环境敏感目标共14处。工程对环评阶段的黑坨子、马家窝堡、前中和堡、腰中和堡和新增的小沙力土共5处声环境敏感目标安装了总长为1420延米的声屏障,对章古台敬老院实施了环保搬迁。
(二)全线设置取土场7处,施工营地、预制厂、拌合站等9处,未设置弃土场。施工结束后部分采取了复垦、植树种草等生态恢复措施。工程距辽宁章古台自然保护区边界约3公里,穿越辽宁章古台国家级沙地森林公园路段长度约18.3公里,施工期在该路段采取了设置沙障的固沙措施,设置2处取土场、2处拌合站和1处预制场,施工结束后采取了植树种草的生态恢复措施。工程对路基边坡采用生态防护和工程防护相结合的方式防止水土流失,路基边坡、中央分离带、收费站、服务区等采用当地树种进行了绿化。
(三)工程穿越彰武县地下水饮用水源地,该水源地未划定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工程拆除了距离公路最近的2口取水井,补建了1口取水井,建设中未在水源地设置施工场地。
(四)公路沿线排水系统较完善,服务区、收费站建设了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边沟。
(五)服务区、收费站安装了燃煤锅炉,设置了生活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编制了《辽宁省高速公路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工程对沿线桥梁设置了防撞护栏,在穿越彰武县地下水饮用水源地路段设置了防撞护栏和路面、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建设了总容积为150立方米的收集池,路线两端设置了保护水源地警示牌。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在现状车流量条件下,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
(二)彰武北收费站、冯家服务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各监测因子监测值符合《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
(三)服务区、收费站燃煤锅炉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相应标准限值。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运营后,应预留环保专项资金,对声环境敏感目标实施跟踪监测,出现噪声超标时应及时采取降噪措施。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避免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我部委托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和阜新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2月5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辽宁省环境保护厅,阜新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