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穿黄河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穿黄河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鲁调水企运字〔2014〕11号)、《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穿黄河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我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11月6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穿黄河工程地跨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和聊城市东阿县,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由黄河南岸输水渠段、穿黄河枢纽工程和黄河北岸穿引黄渠埋涵段等部分组成,线路总长7.87公里。工程总投资6.1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82.3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0.45%。
原国家环保总局于2004年6月批准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审〔2004〕212号)。工程于2008年9月开工,2013年6月完成了试通水工作。
该工程环评文件经批准后,工程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更。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对工程临时占地进行了及时复耕或植被恢复,采取了土地整治、植树种草等水土保持措施。
(二)对出湖闸看护房修建了化粪池,埋管进口检修闸看护房修建了旱厕,隧洞出口闸看护房修建了化粪池,管理站设有生活污水成套处理设备,所有污水处理后全部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三)工程各管理用房采暖均采用空调、电暖器,管理站餐厅烹调采用罐装燃气。各管理站房设有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走。
(四)工程总搬迁人口东平县195人,全部采用货币补偿,自主安置。工程生产安置人口369人,采取本村内调剂土地安置。
(五)工程沿线渠道和跨渠桥梁两侧均设有围栏,渠道两侧的伴渠道路设有限宽墩,封堵桥面排水孔,渠道沿线设立警示牌。为减少危险化学品运输泄漏对输水水质造成危害,建设管理单位制定了防止渠道水污染的风险应急预案。
三、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制的《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穿黄河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表明:
(一)工程绿化工作与施工同步进行,工程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6.8%,林草覆盖率达到15.3%。
(二)2008年10月至2010年3月对出湖闸、南干渠明渠段、滩地埋管、穿黄隧道北区4处施工强度相对较大的工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的监测结果表明,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口各项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2013年10月25日试通水期间东平湖水质监测结果表明,各项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水环境管理和水环境监测,定期进行环境风险演练,防止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我部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2月5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泰安市环境保护局,聊城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