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快速轨道交通净月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长春市快速轨道交通净月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长轨道总字〔2014〕5号)及附送的《长春市快速轨道交通净月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6月26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长春市二道区和南关区,起自卫光街站,沿卫星路南侧向东,经人民大街、亚泰大街、伊通河、临河街、仙台大街、会展中心,向北转经世纪广场南侧先上跨新城大街再下穿长春绕城高速路,进入净月开发区;沿净月大街南侧向东经净月实验小学、东北师大到达净月公园,由此线路随净月大街向南沿净月大街西侧,经净月福祉路、滑雪场,到达终点长影世纪城。线路总长为17.36公里,其中地下线1.398公里、高架线9.692公里、地面线6.27公里;设车站16座,地下车站1座,高架车站10座,地面车站5座,停车场1处,牵引变电所7座及配套的通信、信号、供暖、通风、给排水等辅助工程。工程总投资27.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401万元,占总投资的2.3%。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6年10月以环审〔2006〕499号文批复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于2003年4月开工建设,2006年12月建成通车并投入试运行。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环评阶段,工程沿线涉及47处声环境敏感目标,验收调查时工程实际涉及声环境敏感目标61处。工程在长春现代传媒学院路段设置了4-5米高390延米声屏障,在长春净月谭实验小学路段设置了4米高214延米声屏障。长春税务学院教学楼和长春网通净月分公司安装了隔声窗。停车场边界建筑了混凝土围墙。
(二)全线采用无缝线路和碎石道床,设置了弹性减振扣件,使用C型低地板轻轨车辆,车轮为弹性车轮。沿线7座牵引变电站周边20米范围内无敏感建筑。高压架空输电线外侧周围种植了高大乔木。
(三)停车场职工食堂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废气经净化处理后通过烟道排放到下水道中。工程沿线各车站和净月停车场的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北郊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经处理后终排入伊通河。洗车废水由一期车辆段统一处理后排入西郊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废蓄电池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回收。停车场和各车站均设置了分类回收垃圾箱,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委托环卫单位外运处理。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调查范围内61处声环境敏感点中有46处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汽车学院等15处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超标,超标0.1分贝至11.8分贝,根据调查报告分析,超标原因系背景值超标所致。在长春市暖房子工程中对全线敏感点安装了双层塑钢隔声窗。卫星广场站风亭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净月停车场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功能区排放标准要求。
(二)沿线敏感目标的环境振动符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和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标准以及居住区、文教区标准要求。
(三)停车场食堂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卫星广场站风亭臭气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厂界标准要求。停车场废水排放口出水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外轨中心线100米以内规划控制工作,禁止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进行跟踪监测,研究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我部委托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和长春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4年9月15日
抄送:环境保护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吉林省环境保护厅,长春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9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