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石城至吉安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石城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你办《关于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石城至吉安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赣石吉字﹝2014﹞2号)及附送的《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石城至吉安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曾于2013年12月5日至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未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在长冈水库大桥和赣江大桥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我部以环验函﹝2014﹞8号文责令对上述问题予以整改。之后,你办在长冈水库大桥和赣江大桥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4月23日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主线起始于石城县东南约10公里处的赣闽省界五里亭,与福建境内永安至宁化段高速公路相接,途经宁都、兴国和泰和县,在宁都境内与济南至广州高速公路交汇,终于泰和县石山乡,与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交汇,并与泉南高速公路吉安至莲花段相连,路线全长190.719公里。石城连接线长1.34公里,起自石城县G206旁,终于石城收费站;宁都连接线长3.89公里,起自宁都县城南G319收费站旁,终于宁都收费站;兴国连接线长15.95公里,起于杞下村月龙口,终于兴国收费站。项目总投资100.83亿,其中环保投资4.18亿元,占总投资的4.15%。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7年9月以环审〔2007〕400号文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于2008年8月开工,2010年9月竣工通车,经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同意,主体工程于2012年1月试运行。目前,车流量为近期预测交通量的44.54%,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环评声环境敏感目标70处,包括61处村庄、7所学校、1处敬老院和1处乡政府。由于环评遗漏和项目线路摆动,验收调查期间,实际涉及声环境敏感目标144处,包括138处村庄、5所学校和1处敬老院,横坝、江湖小学、马田小学、龙家村、长冈乡政府由于线路摆动超出验收调查范围,同时增加了11处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在沿线29处声环境敏感目标路段安装了声屏障,总计5074延米,基本符合环评要求。
(二)针对不同类型的路基边坡采取了多种防护形式,结合项目的绿化、排水,形成水土保持系统,并通过了水土保持验收。设置了取土场25处,共占地211.65亩,取土量208.97万立方。弃土场77处,共占地606.34亩,弃土量469.9万立方。全线取弃土场已基本进行了复垦或绿化。
(三)沿线属于赣江水系,涉及主要水体有赣江、琴江、梅江、长冈水库、潋江等。在下围东河大桥、江湖东河大桥、长冈水库大桥、赣江大桥、梅江大桥、琴江大桥6处主要跨水路段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项目4处服务区、9处收费站和1处养护工区除泰和东服务区采用生态处理方法处理生活污水外,其他附属设施均设置了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周边沟渠。
(四)在赣江、琴江、梅江、下围东河、江湖东河、长冈水库大桥路段设置了限速标志,防止危险品运输事故造成水体污染。制定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了应急物资。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北京中环国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在现有车流量条件下,项目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限值要求。
(二)服务区、收费站和养护工区污水处理设施出水pH值、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项目正式运营后,应预留环保专项资金,对声环境敏感目标实施跟踪监测,噪声超标时应及时采取降噪措施;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
我部委托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及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吉安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4年6月17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江西省环境保护厅,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吉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中环国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6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