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扩建(2×300兆瓦)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国电兰州范坪热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热电联产扩建(2×300兆瓦)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扩建(2×300兆瓦)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总站环监字﹝2012﹞第079号)和《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扩建(2×300兆瓦)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补充报告》(总站环监补字﹝2014﹞第001号)等材料收悉。我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3月10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存在的主要环保问题
(一)未按环评文件要求对现有1台110兆瓦机组进行烟气脱硝改造。
(二)原有水灰场未关闭。
(三)烟尘排放量超过甘肃省环境保护厅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二、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未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不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经验收不合格。
你公司应尽快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向我部提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该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不得正式投入运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评司验收处 程志勇
电话:(010)66556412
传真:(010)66556756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5月22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兰州市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