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王子制纸有限公司达标水排放方式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王子制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对江苏王子制纸有限公司达标水排放方式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的请示》(江苏王子〔2014〕03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曾以《关于王子制纸(南通)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年产80万吨高档纸增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环审〔2005〕339号)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此次废水排放方式,由原环评批复的通过南通市污水排海管道工程排海变更为排入南通开发区中水回用示范工程,经深度处理后供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企业再利用。项目排放方式变更后,直接环境影响较原排放方案减小。鉴于中水回用示范工程已建成4万吨/日处理规模的再生水厂,我部原则同意你公司70万吨/年制浆生产线中第一阶段47万吨/年木浆生产废水(约3.84万吨/日)排放方式变更。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制浆生产线第一阶段产生废水送厂内已建成的制浆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采用“预处理、纯氧曝气、混凝沉淀、高级氧化(备用)”工艺,出水须满足《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中表2“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要求。在厂内废水处理站出水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和环保部门联网,监测因子包括流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和pH值等。
(二)加强日常环境监管。你公司与中水回用示范工程运营单位应制定明确的水质、水量接管协议,确保废水排放满足接管要求,并同步运行。如不能满足接管要求,制浆生产线须立即停产。生产废水禁止通过任何途径排入长江。
(三)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水池,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园区和地方政府的应急预案进行对接及联动,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
(四)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每月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次废水排放方式变更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与环审〔2005〕339号文批复内容存在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我部委托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分别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和南通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其他要求仍按照环审〔2005〕339号文件执行。
环境保护部
2014年4月10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