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宝山矿业有限公司争光岩金矿资源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黑龙江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黑龙江宝山矿业有限公司争光岩金矿资源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申请的函》(宝山矿业司发〔2013〕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我部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已经查处。你公司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二、该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罕达汽镇,为新建金矿采选工程,露天开采,矿区面积2.64平方公里,采、选矿规模3000 吨/天,其中氧化矿500吨/天,原生矿2500吨/天,年处理原矿99万吨,总服务年限9.3年。主要建设内容为采矿工程、选冶工程、尾矿库、排土场、爆破器材库以及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采用水平台阶开采工艺,中深孔微差爆破。采用“全泥氰化浸出+炭浆吸附”选别氧化矿,采用“混合浮选+氰化浸出+炭浆吸附”和“混合浮选+氰化浸出+铜铅锌浮选分离”选别原生矿,产出载金炭、铜铅混合精矿、锌精矿、硫精矿。载金炭经电解冶炼分金银后,获得成品金1916.79公斤/年、成品银4544.22公斤/年。
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黑河市多宝山矿区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2013—2020年)》,满足清洁生产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一定减缓和控制。因此,我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生态保护和恢复方案。优化施工布置,减少占用林地面积。施工期合理组织土方调配,表土堆场采用人工种草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种植浅根草保护边坡,周边设置排洪沟。施工结束后植被复垦,减少水土流失。运营期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相结合方法,分区进行水土流失治理,对地表错动区实施治理并开展生态恢复。矿山服务期满后,对尾矿库、废石场等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原有主要生态功能;采用草、灌、乔相结合的方式,对生产用地进行生态恢复,减缓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做好废水处理和利用工作。矿坑涌水经沉淀后返回高位水池。氧化矿选矿工段、原生矿氰渣洗涤及氰渣选锌工段产生的含氰废水,分别返回三个专用回水池回用。原生矿氰渣洗涤产生的含氰废水因浓度较高,经处理回收氰化物后,再进入专用回水池。选矿工艺废水全部分类回用,不外排。尾矿库少量渗滤液和库内雨水,收集在2000立方米的坝下回水池中,定期泵回选矿厂高位水池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冬季返回选矿生产,夏天用于抑尘、绿化。非正常工况项目废水排放主要为暴雨期间的矿坑涌水排放和尾矿库排洪水,尾矿库排洪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排洪水进入裸河后氰化物浓度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三)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在钢筋混凝土上覆1毫米厚HDPE土工膜,渗透系数小于10-12厘米/秒;一般防渗区覆粘土、混凝土垫层、水泥砂浆面层,渗透系数小于10-7厘米/秒。尾矿库在坝前坡设土工布返滤层,库区及坝体底部采用一布一膜防渗,渗透系数不大于10-11厘米/秒;在坝基山沟与两岸山体交接处设土齿槽,齿槽回填粘土后采用机械碾压压实,避免污染地下水。
在环境敏感点共设8口水质水位联合监测井和3口监测探孔,对地下水进行长期动态观测,及时发现泄漏点并采取封堵措施。制定应急供水预案,及时解决受影响居民的生活用水问题。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理处置。项目废石和尾矿为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铜渣为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矿废石用于筑坝、建筑工程和尾矿库修筑。氧化矿和原生矿尾砂,全部干堆排往尾矿库。含氰废水酸化工序产生的铜渣和锅炉灰渣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粉炭焚烧处理,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在尾矿库干化后做绿肥用于复垦。尾矿贮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Ⅰ类场地要求,灰渣贮存须满足该标准中Ⅱ类场地要求。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照《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对尾矿库进行设计和管理,并进一步细化有关措施及监控管理要求,有效控制尾矿库风险事故。项目环境风险最大可信事故为事故引发的氰化氢气体泄漏、爆破器材库爆炸引发火灾和尾矿库洪水等极端情况下溃坝。含氰废水处理站设为真空闭路系统,在氰化钠液体储罐、氰化浸出车间、氰化吸附车间、氰渣浮选车间、含氰废水处理车间等设置围堰,压滤回水设事故池等风险防范措施,并建立氰化物“联动监测预警系统”。爆破器材库应增设防火沟渠,加高挡墙高度。项目尾矿库为干堆,尾矿库按200年一遇防洪等级进行设计。采取在车间设围堰、厂区设事故池,利用尾矿库下游天然沟谷作为拦截设施,遏制溃坝后尾砂下泄对外环境的影响。设置环境应急专业机构,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专业装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并与地方政府建立应急预案联动机制。
(六)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洒水抑尘,物料运输加盖篷布。选矿破碎、筛分采用水力与机械联合除尘方式。3台锅炉燃用清洁能源,锅炉烟气除尘脱硫处理后经40米高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相关限值要求。
(七)控制噪声污染。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选矿产噪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球磨机等大型设备基础防振减噪,送、引风机加装消声器。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试生产前应向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书面提交试生产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间,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向我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需对本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运行3-5年,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五、我部委托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分别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我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和黑河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4年3月11日
抄送: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黑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