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电内蒙古布连电厂一期2×660兆瓦机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布连电厂一期2×660兆瓦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国电建投总〔2013〕142号)及附送的《国电内蒙古布连电厂一期2×660兆瓦机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总站环监字〔2013〕第126号)等材料收悉。我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1月21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布连乡,新建2台660兆瓦超超临界空冷发电机组,配置2台2082吨/小时超超临界煤粉炉锅炉,配套建设烟气脱硫除尘等环保设施和公辅设施。工程总投资53.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8. 5万元,占总投资的15.7%。原国家环保总局以环审〔2007〕48号文件批准了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程于2010年7月开工建设,2013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内环字〔2013〕40号文同意试生产,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配套建设2 套双室四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2套SCR烟气脱硝装置,烟气通过一座高240米烟囱排放。新建输煤系统、除渣除灰系统,以及脱硫废水、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等。建设了全封闭输煤栈桥,在转运站、煤仓、灰库等均设有除尘设施。安装了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二)新建一座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00立方米/小时,工业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辅机循环水补水。含煤废水收集后进入察哈素煤矿洗煤厂煤水处理系统进行混凝、澄清、过滤处理后,回用于洗煤厂生产用水。生活废水采用接触氧化法处理,处理后排至公用水池回用。脱硫废水处理后用于干灰调湿。
(三)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采用灰渣分除方式,除渣系统采用风冷式干除渣方式。飞灰经电除尘器除灰后,采用正压气力输送至灰库。目前,灰渣和脱硫石膏全部外销进行综合利用,新建的尔林兔沟灰场暂未堆灰。
(四)制定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已在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2台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锅炉烟囱排烟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0级,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二)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出口pH值、化学需氧量、氟化物、石油类、悬浮物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的要求。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出口pH值、悬浮物、砷、汞、镉、硫化物、氟化物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pH值、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总磷、氨氮、LAS的日均值浓度最大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出口废水中pH值、悬浮物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灰场地下水上游、灰场灰坝西南侧监测井的地下水中pH值、总硬度、氟化物、硫酸盐、铅、镉、砷、示的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三类标准的要求;灰场地下水下游、灰场灰坝东北侧监测井中地下水pH值范围在8.6至9.1之间,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三类标准8.5的要求,其余监测项目的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1993)中三类标准的要求。
(三)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西厂界夜间噪声监测值为56.8分贝,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1.8分贝,其余厂界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厂界50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
四、验收结论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我部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和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4年3月3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