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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表彰10名“绿色卫士”

2007-06-05 文章来源国家环保总局

2007-06-05 来源:国家环保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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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环保总局在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授予湖南省岳阳县鹿角镇渔民张建设等10名环保先进人物“绿色卫士”称号。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大力宣传表彰环保先进人物,积极鼓励公众参与环保事业。
  
  这位负责人说,环保总局日前发出《关于开展“绿色卫士”环保先进人物宣传表彰工作的通知》指出,“绿色卫士”是政府鼓励常年在基层积极参与环保、投身环保事业的先进人物的一项社会性宣传表彰工作。环保总局将每年评选出10至15名先进人物,以激励为我国环保事业作出贡献的基层或民间环保人士,吸引和动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经认真评选,共向环保总局报送了34名候选人。环保总局组成初评工作小组,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后确定了今年的“绿色卫士”重点候选人名单,通过组织地方环保部门考察、在中国环境报和环保总局网站公示,征求各方意见后,决定授予湖南省岳阳县鹿角镇渔民张建设、北京市炼焦化学厂党委书记兼厂长张希文、山西省作协副主席哲夫、河南省长垣县绿色未来环境保护协会宋克明、四川省南充市凤垭山业主欧阳晓玲、黑龙江省伊春市市长许兆君、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负责人林英、辽宁省营口市第一高中学生潘娜威、甘肃省白银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宣传站站长段英利、宁夏盐池县福陵治沙造林有限公司经理史俊10人2007年环保“绿色卫士”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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