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环保总局解除对华能、国电两集团限批

2007-03-15 文章来源国家环保总局

2007-03-15 来源:国家环保总局
分享到:
[打印] 字号:[大] [中] [小]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今日向媒体公布说,今年1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通报的82个严重环境违法项目和限批的行政区域和集团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根据整改情况,环保总局决定继解除对山东莱芜市的区域限批后,从即日起解除对华能集团和国电集团的限批。

  潘岳说,2007年1月10日,环保总局决定对华能集团和国电集团实施限批后,两家集团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效果明显。华能集团被限批后,立即召开专项会议落实整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三个违规企业进行内部通报,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同时对集团所有电厂的环保工作开展全面检查。截至目前,华能集团所属乌拉山电厂2台75兆瓦机组和1台100兆瓦机组已关停,中水回用工程已完成招投标;蒙华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台12兆瓦供热机组已关停,中水回用工程3月开工;海勃湾发电厂一、二期脱硫工程正在实施,中水回用工程已完成招投标,已关停的274兆瓦小机组每年将减排二氧化硫1.3万吨。国电集团被限批后,立即就濮阳热电小机组脱硫问题与濮阳市政府进行沟通,成立整改工作小组,明确脱硫工程资金来源,并对所属在建和试生产火电项目全面进行环保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集团所属的濮阳热电公司已停运1台50兆瓦机组和2台220吨/小时锅炉,正在开展脱硫工程招投标,并承诺在完成脱硫改造前1机2炉不再运行,期间将减排二氧化硫0.24万吨。

  潘岳指出,环保总局此次对几个大型电力集团实施限批,一方面是强化环保执行力,加大对电力行业火电项目环评、“三同时”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另一方面是为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指标采取的减量措施。华能集团和国电集团要以此次限批整改为契机,加强内部环境管理,确保所有建设项目严格落实环评、“三同时”要求,依法履行企业环保责任;加快现役机组的脱硫、除尘改造,坚决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小机组,兑现节能减排承诺。

  潘岳说,总的看,今年初通报的82个严重环境违法项目整改工作整体进展顺利。23个“三同时”违规项目中,18个已基本完成或正在开展验收监测;59个未批先建违规项目,12个已关停,15个已补办环评手续,其余多数正在按程序办理环评手续。其中,吕梁市对全市焦化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依法关停88家污染严重的焦化企业。吕梁焦化厂60万吨/年机焦二期工程配套环保设施已基本建成;河北省和唐山市对辖区内钢铁项目进行拉网式清查,按照环保准入条件和钢铁产业政策,制定分类查处和整治方案,全省已关停30余家小型钢铁企业;六盘水市对区内焦化、钢铁等行业违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大唐国际承诺3月中旬停运唐山发电厂全部小热电机组;华电集团计划3月底关停攀枝花发电公司2台小机组。

  潘岳表示,环保总局将善始善终地抓好通报严重环境违法项目及限批地区的整改工作,坚决维护环境执法权威。对完成整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尽快组织环保验收;对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依法办理环评审批;对认真落实整改并取得实效的区域与行业尽快解除限批禁令;对个别整改不力的违规项目,将督促其加快整改;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的,将采取更加严厉的惩处措施。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

网站标识码:bm17000009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72号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