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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整改彻底初见成效

2007-01-19 文章来源国家环保总局

2007-01-19 来源:国家环保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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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芜市因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冷轧薄板一期工程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被列入“区域限批”名单。莱芜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认真查摆问题,切实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抓好整改,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环保总局的通报发出后,莱芜市委书记、市长即带领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专程到莱钢集团进行督查,督促莱钢全面落实环保总局通报要求,加快编制冷轧薄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尽快向环保总局报批。1月11日,有关人员就将莱钢冷轧薄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交送山东省环保局进行了初步审查,莱芜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还对莱钢环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为了进一步推动整改工作,莱芜市专门成立了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副组长、各区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域限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责成莱芜市环保局印发了《关于暂停审批全市除循环经济类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在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冷轧薄板一期工程停止建设、完善环评审批手续前,立即停止审批所有建设项目;责成环保、发改、经贸、工商等部门联合对2005年以来所有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对所有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坚决依法查处。
  
  莱芜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环保总局启动“区域限批”政策,对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确保政令畅通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后,将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凡是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任何单位一律不办理任何手续,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要更好地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切实把环境保护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结构优化升级,解决结构性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要进一步强化环保执法,用铁的手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公开曝光违法案件,严肃追究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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