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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点名批评不敢承担责任的环评单位

2005-05-11 文章来源国家环保总局

2005-05-11 来源:国家环保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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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今日点名批评不敢承担社会责任的北京师范大学所属的环评单位,并提出进一步改革环评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拟对环境影响评价行业进行全面整顿。

  据介绍,圆明园整治工程自4月份被叫停之后,圆明园管理处找到北京师范大学所属的有关环评单位,希望他们对该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主动递交了委托书,但是该环评单位反复近一个月后,才提出不愿牵头做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延误了圆明园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时间。

  潘岳指出,北京师范大学所属的这家环评机构具有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可的甲级环评资质,从技术、业务上完全有能力承担圆明园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但该单位没有以科学的态度与负责的精神,对该工程进行环境影响的分析预测,而是瞻前顾后,惧怕承担责任,导致圆明园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延误,环保总局对此予以严肃批评。

  潘岳说,虽然环评单位可以自主选择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程,但不能只为一点经济得失和个体利益,就不讲职业道德与专业信誉,更不能忽视社会责任。为科学发展观与环保事业尽心尽力是每个公民与集体都应有的义务。环保总局对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放松质量管理甚至没有任何质量保证的环评单位,将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将修订相关规定,对那些有资质、有能力,拒绝建设单位合理委托、害怕承担责任、不敢以科学态度进行环评的行为和机构进行整顿。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社会责任感与职业道德。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杜绝环境影响评价流于形式,决不允许在经济利益面前丧失工作原则。

  二要加强环评单位的定期考核和管理。重点加大对环评持证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定期公布持证单位日常考核成绩,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今年将进一步严格环评单位资质准入条件,颁布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管理办法》,实施甲、乙级环评单位升降机制,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坚决予以取缔。

  三要健全评价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科学态度弄虚作假的环评单位,不仅要追究环评单位的责任,还要追究环评人员的责任。对那些伪造数据的环评人员,要取消其环评资格。

  四要建立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制度和竞争机制。推行环评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规范环评技术工作岗位管理秩序。要逐步淘汰技术力量不高、人员贮备不足、工作效率低下、责任意识不强的环评单位。适时引进国际先进的环评机构参与国内环评市场竞争,带动环评单位主体的多元化。

  《新闻通稿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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