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昌江核电厂1号机组蒸汽发生器传热管役前检查程序等效验证的复函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开展海南昌江核电厂1号机组蒸汽发生器传热管役前检查的报告》(海核安发〔2013〕358号)收悉。经审查,用于海南昌江核电厂1号机组蒸汽发生器传热管役前检查的检验程序与已通过我局验证的程序等效,我局同意其用于该机组役前检查工作。
特此函复。
国家核安全局
2014年1月28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南、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