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首批值长培养方案的复函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首批值长培养方案的请示》(华能石核发〔2013〕4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的培养方案。
你公司应进一步加强操纵人员培训工作规划和管理,确保在首次装料前满足法规关于操纵人员的规定和要求。
特此函复。
国家核安全局
2013年7月23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