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CPR1000机组役前和在役检查能力验证结果及其使用范围的通知
中广核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交CPR1000机组役前及在役检查通用检验程序的请示》(广核检函〔2012〕69号)收悉。我局组织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和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岭澳核电厂3、4号机组、红沿河核电厂1号机组、宁德核电厂1、2号机组、阳江核电厂1、2号机组共53个役前和在役检查验证项目实施了能力验证,并审查了你公司编制的适用于CPR1000机组役前和在役检查通用检验程序。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岭澳核电厂3、4号等CPR1000机组53个役前和在役检查能力验证项目已通过验证,你公司可以使用已通过验证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检验程序(程序清单见附件2)和设备对上述核电机组实施役前和在役检查。
二、对于其他CPR1000机组,你公司可依据通用检验程序(程序清单见附件3)编制相应的检验程序,并由通过验证的人员实施役前和在役检查活动。活动开始前你公司应编制能力验证等效技术论证报告并报我局备案。
三、你公司其他未经验证的人员、检验程序和设备,必须通过我局组织实施的能力验证后,方可用于役前和在役检查工作。
附件:1.CPR1000机组役前和在役检查特殊验证项目通过验证的人员名单
2.CPR1000机组役前和在役检查无损检验能力验证项目、验证类别及检验程序清单
国家核安全局
2013年2月27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华东、华南、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阳江核电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