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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2012年第一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的函》(国能电力〔2012〕28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HAF602),现对118家聘用单位的1325名通过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考试人员的资格予以核准(见附件),共计1336项合格项目。
今后参加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试但未经核准的人员,不得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各聘用单位对其所属人员进行的无损检验活动的质量承担全面责任。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 无损 核准 资格 通知
抄送: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环境保护部华北、华南、华东、东北、西北、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各相关聘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