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阅读推荐
关于认可江苏核电有限公司《运行质量保证大纲》(B版)的函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审江苏核电有限公司〈运行质量保证大纲〉(B版)的函》(苏核发〔2011〕174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该质量保证大纲(B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认可。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认可的质量保证大纲进行管理,确保田湾核电站机组运行安全。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 质量保证 大纲 函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