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国核工业第二四建设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法人代表变更的复函
中国核工业第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资格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请示》(核二四发〔2011〕76号)收悉。经审查,函复如下:
鉴于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核安全设备安装能力,同意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由陈良柱变更为张仕兵。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设备 许可证 变更 复函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