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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秦山第二核电厂三、四号机组建造阶段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试行)——设备安装阶段》等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对设备安装阶段核电厂监管活动,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我局组织制定了《秦山第二核电厂三、四号机组建造阶段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试行)—— 设备安装阶段》、《岭澳核电站三、四号机组建造阶段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试行)——设备安装阶段》。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秦山第二核电厂三、四号机组建造阶段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试行)——设备安装阶段
2.岭澳核电站三、四号机组建造阶段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试行)——设备安装阶段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 建造 监督大纲 通知
抄送: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环境保护部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苏州核安全中心,机械院核设备可靠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