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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反应堆保护-预保护测试逻辑修改的通知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查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反应堆保护-预保护测试逻辑优化修改申请的函》(苏核发〔2017〕24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对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反应堆保护-预保护测试逻辑的修改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修改,确保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6月19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