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GB/2773A B(U)型放射源运输容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有效期延续和增加数量的通知
医科达(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GB/2773A B(U)型放射性运输容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数量及有效期延续的申请》(医科达环字(002)2016)收悉。
我局于2012年以国核安发〔2012〕47号文批准你公司GB/2773A B(U)型放射源运输容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使用。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审查了你公司的相关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GB/2773A B(U)型放射源运输容器境内使用有效期延续申请文件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同意该运输容器境内使用有效期延续,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
二、同意你公司增加2台GB/2773A B(U)型放射源运输容器在中国境内使用,共计8台,允许入境的运输容器编码见附件。
三、运输容器的使用应满足原设计批准中相应的限值和条件要求。运输容器原设计批准是本批准的前提,你公司应保持原设计批准有效,如原设计批准失效,本批准自动失效。
附件:GB/2773A B(U)型运输容器编码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4月10日
抄送: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4月11日印发
附件
GB/2773A B(U)型运输容器编码
序号 |
运输容器原编码 |
运输容器在中国境内使用编码① |
1 |
2773A#7 |
CN/024/B(U)-96(NNSA)100NO.01 |
2 |
2773A#8 |
CN/024/B(U)-96(NNSA)100NO.02 |
3 |
2773A#9 |
CN/024/B(U)-96(NNSA)100NO.03 |
4 |
2773A#10 |
CN/024/B(U)-96(NNSA)100NO.04 |
5 |
2773A#12 |
CN/024/B(U)-96(NNSA)100NO.05 |
6 |
2773A#13 |
CN/024/B(U)-96(NNSA)100NO.06 |
7 |
2773A#14 |
CN/024/B(U)-96(NNSA)100NO.07 |
8 |
2773A#15 |
CN/024/B(U)-96(NNSA)100NO.08 |
注①:
运输容器在中国境内使用的编码与其原编码是一一对应的;
运输活动实施中,在中国境内使用的编码必须清晰的标记在运输容器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