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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2017年第一批民用核设施核反应堆(研究堆)操纵人员执照的通知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等2家核设施营运单位报送的民用核设施核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蔡兴旺等31人符合相关要求,批准颁发民用核设施核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基本信息见附件)。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王磊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新时代大厦1710室
邮编:100034
电话:(010)66103054
传真:(010)66556847
邮箱:ryzzc@mee.gov.cn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3月1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