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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和制造活动不能分包的关键工艺和技术(2016年修订)》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局对2011年5月3日公布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不能分包的关键工艺和技术》进行了修订。现将《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和制造活动不能分包的关键工艺和技术(2016年修订)》(见附件)予以发布,请严格执行,确保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和制造质量。
附件: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和制造活动不能分包的关键工艺和技术(2016年修订)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9月2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和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机械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国核工程有限公司,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