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第二批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准予注册、准予延续注册和准予变更注册领域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相关执业单位:
根据《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06号)和《关于加强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的通知》(环办函〔2015〕292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对各相关执业单位提交的2016年第二批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申请、延续注册申请和变更注册领域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符合条件的198名注册人员名单(见附件1)、40名延续注册人员名单(见附件2)和2名变更注册领域人员名单(见附件3)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3.2016年第二批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准予变更注册领域人员名单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8月25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8月26日印发
附件3
2016年第二批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准予变更注册领域人员名单
序号 |
执业单位代号 |
执业单位名称 |
注册人姓名 |
注册编号 |
原注册领域 |
注册领域 |
注册有效期 |
1 |
ZYY |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
陈 凌 |
ZZYYA67-1712 |
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价 |
核安全综合管理 |
2017年12月31日 |
2 |
ZYY |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
刘 航 |
ZZYYE11-1712 |
核安全综合管理 |
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价 |
2017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