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延续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的通知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延续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的请示》(华兴函2015-32)和《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分包活动范围的申请》(华兴函2016-8)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安装许可证延续申请文件,结合你公司持证期间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安装活动开展情况,认为你公司在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安装方面保持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决定向你公司颁发《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国核安证字A(16)01号)(见附件)。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
你公司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核安全设备安装活动,确保核安全设备安装质量。
附件: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国核安证字 A(16)01号)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5月19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机械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