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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颁发2014年第七批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聘用单位: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我局对大连宝原核设备有限公司等6家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的焊工项目考试评定报告进行了审查(考试编号见附件1),认为大连宝原核设备有限公司等17家聘用单位的135名焊工焊接操作工符合相关要求,批准颁发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基本信息见附件2),共计208项合格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1.项目考试编号
国家核安全局
2014年6月19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大连宝原核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哈电集团(秦皇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