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和换发2014年第二批核动力厂操纵人员执照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核电有限公司,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对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核设施营运单位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执照考核进行了监督,对执照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结合国家能源局的审查意见,认为李磊磊等174人具备了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批准颁发执照;认为席前锋等307人满足换发执照条件,批准换发执照(批准颁发换发执照的操纵人员名单、执照号和有效期见附件)。
请相关核设施营运单位按规定程序于2014年5月31日前到我局领取执照。
联系人:王磊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新时代大厦1710室(邮编:100034)
电话:(010)66103054
传真:(010)66556847
附件:1.批准颁发执照人员名单
国家核安全局
2014年4月25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华东、华南、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家核电技术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