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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2014年第一批民用研究堆操纵人员执照的通知
国防科工局,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清华大学: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等3家核设施营运单位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执照考核进行了监督,对执照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结合国防科工局的审查意见,认为符永光等25人具备了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批准颁发执照(批准颁发执照的操纵人员名单、执照号和有效期见附件)。
请相关核设施营运单位按规定程序于2014年5月31日前到我局领取执照。
联系人:王磊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新时代大厦1710室(邮编:100034)
电话:(010)66103054
传真:(010)66556847
电子邮箱:renyuanzizhichu@163.com
附件:批准颁发执照人员名单
国家核安全局
2014年4月25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