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废树脂清洁解控的通知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田湾核电站废树脂清洁解控的请示》(苏核发〔2013〕2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田湾核电站废树脂清洁解控的方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解控,确保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3年6月24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