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吉林中意核管道制造有限公司扩大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的通知
吉林中意核管道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扩大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活动范围的申请》(中意司字(2011)011号)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扩大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你公司在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方面具备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现批准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11)28号)增加附件所列许可活动范围。
你公司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确保核安全设备制造质量。
附件:吉林中意核管道制造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扩)
国家核安全局
2013年6月3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附件
吉林中意核管道制造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扩)
|
堆型、功率 |
设备名称 |
核安全级别 |
主要关键工艺 |
制造活动范围及 完成形式 |
活动场所 |
备 注 |
|
|
百万千瓦级 压水堆核电站 |
主管道(预制) |
1级 |
焊接注、理化检验、水压试验。 |
根据设备制造技术规格书,按照确认的施工图和技术文件进行制造,包括完成所有检验和试验项目,提供最终产品及质量证明文件。 |
吉林市吉林高新区吉丰东路86号 |
1. 主要采购项目: 锻件 2. 主要分包项目: 化学成分分析 注:仅限于小于102mm接管焊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