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阅读推荐
关于批准延续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的通知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公司:
你公司(原天津电力建设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延续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安装许可证的请示》(津电建市场〔2010〕02号)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延续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你公司在所申请延续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方面继续保持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决定向你公司颁发《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国核安证字A(13)01号)(见附件)。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
你公司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核安全设备安装活动,确保核安全设备安装质量。
附件: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国核安证字A(13)01号)
国家核安全局
2013年5月21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