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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秦山核电厂安全壳厂房地坑滤网修改的通知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山核电厂安全壳厂房地坑滤网修改的请示》(中核运行安发〔2012〕318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秦山核电厂可以开展安全壳地坑滤网修改的相关工作。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改造,并在第十四次换料大修后按计划完成后续的相关工作,以确保秦山核电厂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3年3月4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秦山核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