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释放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第五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控制点的通知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释放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T105换料大修后首次临界控制点的请示》(苏核发〔2012〕132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并组织检查组于2012年3月19日至20日对你公司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进行了第五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前例行核安全检查(检查报告见附件)。根据审评结论和检查结果,现批准你公司在机组状态满足技术规格书规定的条件,并经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确认后,可以实施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第五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活动。为确保机组运行安全,你公司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田湾核电站两台运行机组在燃料循环结束处于热态时,应增加控制棒落棒试验,并根据试验结果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机组运行安全。
二、应严格按照技术规格书的要求,进行机组临界启动操作,保证机组启动安全。如果启动过程中发生影响1号机组临界安全的事件,应立即停止启动操作,并及时向我局和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报告。
附件:国家核安全局对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第五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前核安全检查报告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 大修 控制点 通知
抄送: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机械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